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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办水保〔2021〕143号)

日期:2021-05-18 16:28:10

来源:我们的水土保持

编辑:贵州绿之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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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一、高度重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二、深化项目前期水土保持论证

(二)加强初步设计阶段水土保持设计。

初步设计阶段要全面落实细化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要求,深化开展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水土保持措施和弃渣场选址较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发生变化的,要在初步设计报告水土保持篇章中作出单独说明。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水土保持篇章,与水土保持方案一并作为水土保持后续工作、监督检查和设施验收的依据。

初步设计审查单位在开展审查时要同步对水土保持篇章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水土保持结论意见。初步设计审查应邀请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或审批单位参加,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及其审查意见要抄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单位。

三、强化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管理

(二)明确参建各方水土保持责任。

项目施工单位要做到绿色文明施工,切实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工艺,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加强施工临时防护,坚决杜绝乱挖乱弃及超范围扰动等。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及人员要全面实施驻场监理,强化与主体工程监理的协调联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水土保持要求和措施。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要尽早进场,并重点围绕水土流失“过程控制”和“定量分析”开展工作,按规定开展监测三色评价,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提供依据和支撑。

四、加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二)加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管。

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应验未验”的项目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大验后核查力度,对核查中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一)明确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水土保持要求。

涉及移民安置的水利建设项目,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应根据移民安置规划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典型布设,估算投资并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初步设计报告水土保持篇章应结合移民安置相应深度进一步深化水土保持内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程、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复建等移民安置工程,涉及需要单独立项的,应按立项要求单独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不需单独立项的,应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三)加强移民安置水土保持监管。

各级水利部门要把移民安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作为水土保持监管的重要内容,在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时,对移民安置工程水土保持情况同步进行抽查检查。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移民安置管理机构,共同做好移民安置水土保持日常监管与指导。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依法履职尽责,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对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信用惩戒和执法查处,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水利建设项目带头尊法守法、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水利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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